但对于一日三餐都成问题的穷人来说,他们之所以执着于生儿子,实则也和当时的生产关系紧密相连。
由于古代过度依赖于农耕经济,但生产力却十分落后,在耕地的时候只能依靠耕牛和人力,所以儿子多的家庭干起农活来才越方便。
在那个人多力量大的时代,如果从农业生产方面来看,男丁确实要比女孩强。所以,当时才会有重男轻女的思想,但仅仅局限于底层老百姓家庭。
类似李清照等达官显贵家庭的女子,不仅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,而且长大后还能嫁给如意郎君。但普通农民家庭的女孩,则只能听从父母的安排。
以至于令人深恶痛绝的“换婚”陋习,一直延续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,足见封建遗毒对女性的危害有多大。
畸形陋习之“典妻”
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,在两次鸦片战争的冲击下,早已经风雨飘摇。到了晚清时期,老百姓为了填饱肚子,甚至出现了卖儿、卖女的凄惨景象。
很多穷苦人家一日三餐都难以为继,又哪有闲钱娶老婆呢?但他们的思想却十分愚昧,为了传宗接代,什么办法都想得出来。
想要传宗接代又没钱娶妻,于是一种流行于穷苦人家的畸形婚姻陋习,开始在民间不断蔓延,这便是令人难以启齿的“典妻”。
“典”除了有规范、书籍等释义之外,还有抵押物品换钱的意思。“典妻”顾名思义,指的是将妻子抵押给他人,然后收取一定的好处。
“典妻”既是一种特殊的婚俗,也是一种令古代女性备受摧残的陋习。说白了就是男人将自己的合法妻子,以典借的方式出让给其他男人。
既然是“典妻”,那么花钱的一方自然要获取一些权益。按照清代“典妻”习俗的规定,被典借出去的女人,需要为雇主提供妻子应尽的责任。
对于已婚人士而言,妻子需要为丈夫尽的义务,无外乎满足生理需求和生儿育女两个方面。
试想一下,一个原本有丈夫的女子,却被当做货物典借给别人,为夫家换取粮食或金钱。
这种对身心健康和人格,都具有重大侵害的行为,肯定会伤害女性的自尊心。为此,清代盛行的“典妻”陋习,曾将无数女子推上了绝路。
毕竟,在那个封建思想十分沉重的年代,一边要求女人从一而终,一边又要将她典借给他人生儿育女,把她们当做生育工具,简直天理难容!
除却对女性人格的侮辱之外,对她们的身体也有很大损伤。毕竟,“典妻”只要开始就停不下来,夫家会将她当做摇钱树,直到她的生命消逝为止。
“典妻”之殇
按照清朝时期的规定,被典当给他人的女子,仍和原来的丈夫保持婚姻关系。
一般情况下,“典妻”的时间会由双方约定,少则一年长则三年五载,具体以金钱作为度量衡。
雇主给的钱多或想要多生几个儿子,那么就要拿出高昂的费用。当然,在那个贫穷落后的时代,只有穷人才会想出这个违背道德的损招。
“典妻”陋习还有一种形式,那就是妻子在得到丈夫允许的前提下,或者是对方给的银两足够多,也可以不用生儿育女,仅仅满足雇主的生理需求即可。
这种在现代人看来十分变态的陋习,在清朝时期却司空见惯。尤其是在穷乡僻壤更为盛行。无钱娶妻的穷苦男子,可以通过“典妻”的方式,获得传宗接代的权利。
结语
“典妻”陋习是落后社会体制的突出表现,毕竟只要符合统治者的意志,似乎一切不合乎常理的事情都能合法化。
清朝时期之所以会出现“典妻”,说白了就是社会财富分布不均衡,继而导致很多穷苦家庭的男子,都沦为了光棍汉。
但他们也想留下一儿半女,所以不惜去借贷或卖房子、卖地,也要攒够“典妻”的银两,继而实现传宗接代的目的。
这种令人不齿的畸形陋习,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,而且还会对女性的身心健康,造成极大的伤害,而这也是男尊女卑社会的弊病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